夫妻私下簽訂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發布時間:
2023-03-22

  夫妻私下簽訂的財產協議一般有效。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財產協議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部分共同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私下簽訂的財產協議有效嗎?

  一、夫妻私下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1、夫妻私下簽訂的財產協議一般有效。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財產協議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部分共同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屬于各自、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協議應當書面形式。無約定或者協議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自己所有,對方知道約定的,以夫妻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姻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1、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即雙方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字,而不是在一方被欺詐或脅迫的情況下簽字;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逃避法律或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所有權;(例如,不能同意支付生活費、離婚等);

  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無效婚姻或者可撤銷婚姻的,本協議不適用;

  5、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本協議的公證不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程序,但公證后的協議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通常,我們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進行公證,這樣內容和當事人意圖的真實性就不會產生新的爭議,導致該協議無效。

  夫妻之間的幫助義務免除了婚姻財產協議,同意他們的財產屬于他們自己的,這并不意味著他們不承擔家庭生活費用。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有其他問題,你可以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