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性質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其權力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審批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劃的審批.決算計劃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得成立股東大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性質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性質如何?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性質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其權力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審批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劃的審批.決算計劃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得成立股東大會。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九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根據本法行使職權的公司權力機構。
第九十九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
第100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少于本法規定的人數或公司章程規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
二.什么是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
決定公司的經營政策和投資計劃。
選舉和更換非由員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相關董事的報酬。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相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查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審查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審查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劃的方案.決算方案。
審查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損失的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對公司發行債券作出決定。
十.合并公司.分立.解散.決定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
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要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股東大會,即股東大會,是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的機構。根據規定,股東大會只有在企業所有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經營決策得到認可和批準后才有效。股東大會一般一年舉辦一次,具體召開股東大會的時間可以由各公司自行規定。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進行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